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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8日,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披露,2014年廣東有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收監執行刑罰,其中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等12名廳局級幹部。
  為監督糾正“有權人”“有錢人”等罪犯違法減刑、假釋、暫予監外執行問題,2014年3月至12月,廣東檢察機關核查減刑、假釋的“三類罪犯”2895人,糾正違法減刑、假釋6件6人,核查暫予監外執行罪犯322人,對其中263人由市級檢察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。截至今年1月初,廣東司法機關已對138名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收監執行刑罰,其中群眾舉報的“非三類罪犯”4人、涉黑犯罪罪犯1人、金融犯罪罪犯7人、職務犯罪罪犯126人。
  據介紹,這126人中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長王炬、雲浮市原市委常委鐘德標、廣東省經協辦經協集團原總經理馮科業、廣州市園林局原副局長葉榮達、深圳市民政局原局長黃亦輝、深圳海關原關長趙玉存等12名廳局級幹部。  (原標題:不符合監外執行廣東收監138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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